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 、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有助于改善就医体验,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为减少患者重复检查检验,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有效利用,提升就医体验,根据陕西省卫健委《关于公布全省40项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及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名单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24]45号)和《关于公布我省新增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及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名单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4]35号)文件要求,我院60项遴选检验项目通过全省检验结果互认考核,纳入我省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参与互认的检测项目已按照省卫健委通知要求设置了检验报告单,在具体互认检测项目名称右侧标注了“陕HR”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可在全省范围内对属于互认的医学检验项目予以认可,非必要无需重复检查。
我院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贯彻落实好便民惠民就医举措,促进医疗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群众享受更加快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现对我院临床检验互认项目公示如下: